全市项目建设“创先争优百日大会战”第一次考评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3日       来源:http://www.0745news.cn      阅读:105次

全市项目建设“创先争优百日大会战”第一次考评情况通报

2020-10-22 22:37 怀化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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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项目建设“创先争优百日大会战”

第一次考评情况通报

全市项目建设“创先争优百日大会战”行动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日前9月各项考评指标数据相继确定。现将全市项目建设“创先争优百日大会战”第一次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13个县市区和两个园区考评情况

溆浦县排名第1,靖州县排名第2,沅陵县排名第3,会同县排名第4,鹤城区排名第5,洪江区排名第6,辰溪县排名第7,中方县排名第8,通道县排名第9,芷江县排名第10,新晃县排名第11,麻阳县排名第12,怀化高新区排名第13,怀化经开区排名第14,洪江市排名第15。

二、关于市直责任单位考评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得200.17分排第1名,市水利局得170.95分排第2名,市教育局得122.95分排第3名;湖南医药学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得95分并列排第15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得77.15分排最后1名。

三、结果运用

根据《怀化市开展项目建设“创先争优百日大会战”行动方案》中“强化结果运用”规定,对此次考评结果运用如下:

1、对本次考评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评估,实行绩效奖励。

2、对本次考评在县市区组排名前3位的溆浦县、靖州县、沅陵县及在市直单位组排名第1位的市农业农村局,下发《市委通报》进行通报表扬。对受到表扬的溆浦县、靖州县、沅陵县分别按100万元、70万元、30万元标准发放绩效奖励。

3、对本次考评在县市区组排名后3位的洪江市、怀化经开区、怀化高新区及在市直单位组排名最后1位的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该3县市区、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领导班子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书面报告,分析此次考评排名靠后的原因,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怀化市项目建设“创先争优百日大会战"行动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