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4日 来源:怀化市经信委 阅读:692次
各县(市、区)工业园、经开区工业经济局:
根据省中小企业局的工作部署,为全面总结近2年(2009-2010年)来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评估资金使用效益,解决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请各县(市、区)工业园、经开区按照《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08]45号)的要求,对获得国家、省、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认真做好跟踪监督和总结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总结内容。
1、资金总体情况。县(市、区)工业园、经开区获得国家、省专项资金情况;县(市、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立情况。
2、项目实施情况。包括国家、省专项资金项目个数、投资完成、设备到位及运行、建筑工程完成等情况。
3、资金使用效益。包括实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重点阐述在引导中小企业科学发展,走“专、精、特、新”的发展路子,促进企业在发展中转型升级,提升整体素质,提高市场核心竞争力;在拉动区域特色经济的发展、增加就业和税收、促进创业成功率、引导银行担保对中小企业支持、引导高成长性企业做强做优等方面专项资金所起的作用)。
4、典型事例。项目对企业下一步发展有较大的促进作用,能充分体现财政资金支持的引导作用。请鹤城区、洪江区、新晃县、会同县选一个企业(项目)做好典型事例分析。
5、问题和建议。
二、工作要求。
此次总结评估是对近2年来获国家、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和效果的全面总结,县(市、区)工业园、经开区工业经济局中小企业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企业进行总结评估。
各县(市、区)工业园评估总结材料(1000-2000字即可)及汇总表(附件一:2009、2010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施实情况汇总表)请于2011年11月22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我科。
联系电话:0745-2712565
Email:hhsjwqyk@163.com
怀化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科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