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洪江区开展第二届“十佳平安企业”和“十佳平安商户”评选活动啦!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1日       来源:      阅读:629次

【好消息】洪江区开展第二届“十佳平安企业”和“十佳平安商户”评选活动啦!

评选通告

为扎实推进平安洪江建设,经区综治委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第二届“十佳平安企业”和“十佳平安商户”评选活动。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平安企业、平安商户评选活动,引导区内广大企业、商户参与平安洪江创建活动,营造“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建设成果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洪江创造平安和谐的社会氛围,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由区综治办具体负责评选活动。


三、评选范围

在全区范围内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户,经营满1年,均可参加“十佳平安企业”和“十佳平安商户”的评选。


四、评选条件

(一)“十佳平安企业”评选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无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无民事纠纷被诉并败诉的情况;遵守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自觉照章纳税,企业无偷、逃、骗、抗税等欠税行为;严格执行卫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无生产安全或环境污染事故;支持所属片区平安建设工作,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企地矛盾纠纷;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无火灾等安全事故;安装内部治安监控系统。

(二)“十佳平安商户”评选条件:遵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未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无民事纠纷被诉并败诉案;遵守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无任何行政处罚记录;自觉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积极参与辖区平安创建活动;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无火灾等安全事故;严格履行门前“三包”,保护环境,爱护公物,爱护公共卫生。


五、评选程序

全区“十佳平安企业”和“十佳平安商户”的评选活动,自2017年8月开始,至10月结束,共分为六个阶段:


(一)宣传阶段(8月14日—8月18日)

依托区广播电视台、区公众信息网 、区政法综治网、“平安洪江”公众微信号等媒体平台发布洪江区“十佳平安企业”和“十佳平安商家”评选活动方案,公布评选要求、标准、方法步骤等,广泛宣传发动,充分调动企业、商户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


(二)申报阶段(8月21日—8月25日)

凡符合参选条件的企业、商户可自行到所在乡街综治办或区综治办领取洪江区“十佳平安企业”和“十佳平安商户”申报表参与评选,也可由所在乡街、业务主管部门推荐申报,乡街和相关部门将收到的申报材料汇总后交区综治办,联系电话:7663186。


申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洪江区“十佳平安企业”申请表》或《洪江区“十佳平安商户”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工商登记证、各种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三)综合审核阶段(8月28日—8月31日)

综治办对申报参加评选的企业、商户进行审核,并向公安、法院、人社、经信、行政执法、税务、环保、安监、食药工商质监、消防、乡街等部门征求意见,调查核实企业、商户平安建设情况,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十佳平安企业”、“十佳平安商户”候选名额。


(四)投票阶段(9月1日—10月15日)

对确定候选的企业和商户,将通过“平安洪江”微信公众号进行投票,对得票排名前10位的企业和商户,将作为表彰对象进行公示。


(五)公示阶段(10月23日—10月31日)

根据投票结果,在“平安洪江”微信公众号、区内各大网站、电视台等平台进行公示。


(六)表彰宣传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

公示无异议后,对获得“十佳平安企业”和“十佳平安商户”荣誉称号的企业和商户进行表彰。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在全区予以宣传。


六、工作要求

(一)相关职能部门要重视抓好“十佳平安企业”和“十佳平安商户”评选工作,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确保评选活动顺利扎实地开展。

(二)全区“十佳平安企业”和“十佳平安商户”评选活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确保评选活动高标准、高质量进行。参评企业、商户要按照评选条件,如实申报,不得弄虚作假,如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三)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有效增强企业、商户的平安创建意识,积极引导企业、商户建立起平安建设机制,在全区形成重视平安创建、强化经济发展信心的良好氛围。

(四)对“十佳平安企业”和“十佳平安商户”进行动态管理,如出现违反评选条件的行为,取消“十佳平安企业”和“十佳平安商户”荣誉称号,并进行摘牌处理。

(五)任何部门不得以此次活动为由,向参评企业及商户收取任何费用。

此活动由区综治办负责解释。


 

洪江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