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经信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 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30日       来源:      阅读:444次

局各股室、区内各规模企业:

根据《洪江区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洪区安〔201410号)要求,现将区经信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2:《安全生产督查分组表》

                      

洪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1:

 

经信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特制定本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认真吸取“7.19”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按照省、市、区有关部署,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减少各类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认真制定落实检查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排查问题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工作,全面堵塞安全生产管理漏洞,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排查整治范围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活动覆盖全区所有规模以上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防火重点企业。

三、排查整治内容

对全区范围内规模以上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防火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点防范易发事故类型,集中治理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1、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情况;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生产、储存装置的监控、监测情况;无正规设计化工装置的安全设计诊断和隐患治理情况;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治理情况。

2、消防。以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为重点,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3、特种设备。重点检查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四、排查整治步骤

本次活动时间为2014年7月28日至2014年10月31日,采取企业自查、行业检查、社会监督的方式,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7月31日前)。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实际,明确隐患排查重点,制定实施方案,并于8月3日前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工作。

(二)排查治理阶段(8月3日至10月31日)。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活动,对集中整治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确保整改到位。经信局将派出督查组加强督促检查。

(三)活动总结阶段(10月27日前)。各单位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填写相关报表,将总结材料及统计表报送经信局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成立以局长潘小平任组长、分管领导申建华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局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部门负责人一定要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促和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注重源头治理,严格深入检查。各有关部门股室要组成专业检查组,对所辖行业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隐患,切实把工程设计中的安全规程和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坚持边查边改,确保整改到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单位,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专人盯守,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督导调度,注重工作实效。各有关股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谁检查、谁签字”的方式,通过抽查、互检等形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局安全办公室要加强调度、督导和检查,对活动中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洪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4年7月30日